一
见习政策解读
就业见习是指见习人员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在见习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进行一定期限的实践锻炼,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的就业促进活动。
见习人员的范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16至24岁失业青年。
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期间可享受政府提供的见习保险补贴(每月30元)及见习生活补贴(每月1700元)。
二
见习单位公告
为做好就业见习工作,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能力,我中心自三月起已全面启动2024年全市就业见习工作。按照“就业见习必须在备案报批的见习单位进行”的工作要求,在前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就业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的基础上,现将2024年第四批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予以公告。
凡符合见习条件且有见习意愿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及毕业两年内未就业)和失业青年(16—24岁以内),可与公布的见习单位联系参加见习活动,并享受国家给予的见习补助。我们随后还将分批次陆续公布见习单位和见习岗位,欢迎广大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积极参加就业见习。
来源:汉中市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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