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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南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汉中日报浏览: 439时间: 2023-02-14

汉中市南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有效破解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缺编制、聘人难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根据《汉中市南郑区引进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实施方案》精神,拟为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20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区级医院及各镇(街道办)卫生院共计招聘20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汉中市南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中级职称和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高级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毕业证、学位证能通过教育部指定的(http://www.chsi.com.cn)网站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能通过教育部指定(http://www.cscse.edu.cn)网站验证;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汉中市南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未满5年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工作人员待遇
此次招聘的200名备案制工作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执行,享受与所在单位在编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管理使用等方面与所在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对待。一经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人事合同,纳入全区医护实名系统统一管理。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布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2月20日8:30---2月24日17:00
地点:汉中市南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事科(汉山街道办事处北一路中段)
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汉中市南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按招聘岗位报名,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1个岗位。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将报名材料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送至汉中市南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
3.报名提供材料
(1)《报名表》;
(2)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
(3)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留存),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其中: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个人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如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打印);
(5)岗位其他证件材料:如医师资格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等证明(复印件留存);
(6)个人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3);
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资格初审
由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按公布的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现场在《报名表》上签章确认。
5.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本科及以上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大专中医临床、西医临床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2,大专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2月28日在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对报考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可选择改报其它岗位。
(三)笔试
1.医学类岗位笔试内容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分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五个类别命题,综合类岗位笔试不分类别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考生按所报考的招聘岗位参加相应类别的考试,满分100分。笔试后按招聘岗位由高到低排定名次。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准考证于3月9日在汉中市南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人事科领取。笔试考务工作由汉中市南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在笔试3天后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查询本人成绩。
2.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本次笔试划定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人员从笔试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仪容、仪表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另行公告。
(五)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在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面试人员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汉中市南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汉中市南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中市南郑区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递补体检、考察的,视为放弃。体检、考察只递补一次。
(七)选岗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依次选岗,确定招聘单位。
(八)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在汉中市南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备案与聘用
公示期满后,汉中市南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进行资格终审,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对往届毕业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直接与汉中市南郑区卫生健康局及用人单位签订人事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对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由汉中市南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应聘人员签订高校发放的三方协议书(如学校未发三方协议书,签订汉中市南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就业意向协议书),待取得岗位所需证件资格终审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相关单位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本次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1.汉中市南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2.汉中市南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3.个人承诺书


汉中市南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3日

附件1:汉中市南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汉中市南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个人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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