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公告
针对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单位和个人,重点检查是否具有合法主体资质、生产许可证(备案)是否在有效期限内,是否超出许可食品类别生产食品,生产特殊食品是否按规定注册或备案等。严厉打击未经许可(备案)生产食品等违法行为。 针对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单位和个人,重点检查是否持续保持许可(备案)条件,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生产记录、出厂检验等制度,是否存在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等生产食品,是否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许可证号等,坚决取缔违法生产假冒伪劣食品“黑窝点”。 针对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以及农村地区小微食品销售主体,重点检查是否具备经营资质,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销售的食品标签标识是否合规等,严厉打击销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过期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违法宣称功能的食品等违法行为。 聚焦以食用植物油、饮料、酒类、调味品、乳制品、肉类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等农村地区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线下农村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等为重点场所,线上综合电商平台、直播平台、农产品交易平台等为重点对象开展监督抽检,对抽检发现的问题,一律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食品安全监督,如发现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0916-2707315或向当地市场监管所投诉举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西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日 来源:西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