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告知
城区沿街商户、市民朋友:
为迎接《2023年中国最美油菜花海汉中旅游文化节暨洋县梨花节》,提升我县对外展示的良好城市形象,共建美好城市家园。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城市管理执法有关事项及规定告知如下,请自觉遵守,共同参与,监督管理。
一、城区沿街商户请勿占道经营,不得在店外展示商品和堆放物品。
二、流动摊(点)请进入农贸市场、临时便民市场等市场内和划定的经营区域开展经营活动,请勿在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摆设摊点、沿街窜卖。严禁在停车泊位上销售任何物品。
三、沿街商户请勿随意设置广告灯箱、气拱门、条幅等设施,不使用喇叭宣传,不在建筑物上涂写、张贴广告,不临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市貌物品,不随意搭建构筑物或棚架等设施,不在街道和人行道上晾晒衣物等。如需设置门头招牌、占用城市道路及开展建筑施工或装修等,请提前三日向我队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门店装修严禁拆承重墙和改变房屋结构,施工时按照规定围挡作业,并设置警示标志标识。施工现场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规定,满足施工和行车安全要求。如若发生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四、禁止三轮以上的机动车在人行道上停放,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车头朝外有序停放在人行道指定地点,请将机动车停放在划定的临时停车泊位内。
五、餐饮商户请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清洁能源,烧烤店必须使用无烟净油设施,严禁使用高污染燃料;早夜市请按划定区域和时段经营,必须按时清场。餐厨垃圾分类定点、定时投放,不得向公路、河道排放污水和倾倒餐厨垃圾。
六、爱护花草树木和公用设施,不在街道焚烧物料,不燃放烟花爆竹。
七、对违反上述告知事项的,城管执法队员将采取一告之、二规范、三警告、四处罚的工作原则进行执法。对拒不整改屡次违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规经营工具(物品)进行证据保全,顶格处罚。
市容环境关联你我他,齐抓共管靠大家,自觉维护我县的市容市貌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身边的人。习惯从一举一动养成,文明始于一言一行。让我们齐心协力,向不文明行为告别,向“脏乱差”告别,做文明洋县的代言人!
来源:洋县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