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0月27日6:00起,除洋州街道风险区域外,其他区域解除临时性管控。现将解除区域内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学校继续开展线上教学,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认真做好师生员工健康监测。
2.棋牌室、电影院、游戏厅、KTV、足浴店等各类娱乐场所继续暂停营业,各类社会教培、托育机构继续暂停营业,文博馆、图书馆继续暂停开放。
3.县城区内由县市场监管组负责,各镇(街道)由属地负责,严格落实“五个全覆盖”和“两个必须”等常态化防控要求,对商场超市、百货商店、农贸市场、酒店、餐馆、药店等各类经营场所进行评估、验收合格并签订承诺书后方可营业,成熟一家,开业一家。
4.各类酒店、餐馆(农家乐)不得提供堂食。
5.进入公共场所须严格落实预约、错峰、限流、测温、扫码、登记、戴口罩、查验核酸阴性证明等措施。
6.严格落实“白事简办、红事缓办、宴会不办”要求,不聚集、不扎堆,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7.镇卫生院要做好辖区医疗保障,发挥好哨点作用,不得接诊发热等“十大症状”患者;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继续暂停营业。
8.居家管控人员严格落实“一人一户、一人一宅”、足不出户、上门核酸采样等工作要求。
9.严禁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
10.继续按照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工作。
11.倡导县内人员非必要不跨县流动。
调整不等于放松,解除不等于解防。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居民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增强防范意识,遵守防疫规定,强化个人防护措施,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
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管控措施并向社会发布。
特此通告。
洋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27日
来源:洋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