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洋县消防大队工作业务的调整,按相关政策要求,拟采取该业务岗位由第三方管理、招聘并建立人事关系。为确保消防辅助工作正常且顺利有序开展,特委托汉中鼎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拟招录消防辅助员15名、文员6名。具体招录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设置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拟招洋县消防大队消防辅助人员15名、文员6名。
三、工资待遇
1、聘用人员执行合同制工资,劳动合同按年签定。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工资由汉中鼎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根据用人单位提供考勤据实发放,工资发放时间为工作满1个月份后次月15日。
2、消防辅助员和文员录用后均有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消防辅助员工资2500元/月,消防文员工资1700元/月,试用期内无假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录用后消防辅助员工资3000元/月,消防文员工资2000元/月,每月休8天假。
3、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录用后公司统一办理职工保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4、单位提供服装和食宿(每月伙食标准660元/人,直接补灶,不发现金)。
四、管理
1.聘用人员统一由汉中鼎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到洋县消防大队工作,洋县消防大队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实行军事化的管理、教育、培训),鼎正公司项目部经理协助管理。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期满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汉中鼎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将予以辞退。合格者将签订劳动合同。
3.考核评价制度。用人单位按季度、年度对鼎正公司派遣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优秀者和合格人员,结合本人意愿下年度优先签定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人员,汉中鼎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4.辞退解聘制度。合同期满,考核合格或者优秀的、本人自愿,续签劳动合同继续留用;因合同期满,本人自愿退出的或因丧失从事岗位职责条件和能力的或因各种原因不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合同续存期间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或违反社会公德、工作失职渎职,造成责任事故和不良影响的,予以辞退,并由汉中鼎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五、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年龄18-30周岁;洋县户籍;消防辅助人员限男性,高中以上学历,退役士兵优先;文员限女性,大专以上学历(全日制),熟悉办公自动化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招录:
(1)曾在县消防大队工作过,被单位辞退或本人辞职的;
(2)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军籍)的人员;
(3)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法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在本次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6)在读未取得毕业证的学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地点:汉中鼎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洋县项目部周经理处。联系电话:15091619288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2019年10月10日(节假日不休)。
3、报名时所需材料:
材料要求(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报名表(报名处填写);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本人近期一寸证件免冠照片3张(同底色);
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二)资格审查及考试
参照征兵政审要求进行,经面试合格领取政审表,到户籍所在地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人员不予招录。
1、资格审查:由汉中鼎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逐人进行审查。
2、笔试
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消防常识、公文写作。
考试时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资格。
笔试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该环节。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将由汉中鼎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
面试内容: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
4、辅助消防员体能测试(文员不参加)
测试内容:俯卧撑30个;10×4折返跑;1500米。体能测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5、文员计算机考试(辅助消防员不参加)
考试内容:办公自动化。计算机考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6、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计算机)成绩占4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7、加分条件
具有中共党员身份的,总成绩加2分(须由组织部门出具证明);具有相关从业资格证的总成绩加3分。
拟录用人员到指定县级等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血常规、肝功、心电图必做),体检费用自理。达不到体检标准的考生予以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贵单位的办公大厅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并建立劳务关系。
被聘用人员持汉中鼎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介绍函》在规定时间到洋县消防大队报到。限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未定事宜,由洋县消防大队和汉中鼎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汉中鼎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汉中鼎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