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如下):
洋县公安局
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重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整治的通告
为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持续维护辖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洋县公安局决定即日起对下列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一、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二、农用车、拖拉机、二、三轮车违法载人;
三、无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无牌机动车;
四、驾驶各类机动车超速、疲劳驾驶、强超强会、驾驶期间拨打电话;
五、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
六、货车超载超限、非法改装、故意遮挡号牌、不购置交强险;
七、营运客车、旅游包车超员超速、客货混装、司乘人员不系安全带;
八、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法占用人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