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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洋县城区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调整的通知
2022年08月24日 13:29   浏览:2564   来源:洋县头条

洋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调整洋县城区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

收费标准的批复

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调整洋县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函》(洋建函〔2022〕10 号)收悉。依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函 〔2021〕107号)及《汉中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汉市价发〔2017〕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推动洋县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洋政办函〔2022〕16号)的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差别化政策,引导机动车合理停放,充分发挥道路停车泊位功能,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解决城区停车难、停车乱现象,以成本调查结论为依据,参考周边县区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就洋县城区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批复如下:

一、停车收费区域划分

城区范围内所有实施智慧停车改造路段,按区域位置划分为两类。

一类区域:文明路(西环路至真符路)、唐塔路(全段)、武康路(全段)、傥城路(全段)区域内施划的临时道路停车泊位。

二类区域:东环路(南环路至北环路)、北环路(全段)、园林路(文明路至北环路)、育才路(东二环路至园林路)、西环路(县运司至北环路)、金城路(梨园大道至东二环路)、真符路(文明路至和平路)区域内施划的临时道路停车泊位。

二、停车收费时段

收费时段为7:30---20:00,其余时段为免费时段。

三、停车收费标准

一类区域收费标准:停放时间15分钟(含15分钟)以内免收停车费;15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含2小时),每车次收费3元;2小时以上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每天最高收费不超过10元。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

二类区域收费标准:停放时间30分钟(含30分钟)以内免收停车费;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含2小时),每车次收费2元;2小时以上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每天最高收费不超过8元。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

四、停车收费优惠政策

1.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卫生救护、环卫保洁、医疗废弃物转运、园林绿化、殡仪服务、市政设施维护维修、应急抢险以及喷有统一标识的执法执勤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停车服务费的车辆。

五、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停车服务经营者或管理者应严格执行停车收费明码标价和公示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类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计费时间、计费方式、减免规定、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洋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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