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城区市容管理,提高精细化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例》,按照县政府要求,从即日起对城区部分重点街道车辆乱停乱放、倚门经商、占道经营等城市乱象进行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包括城区北环路、文明路、和平路、梨园大道、东环路、武康路、唐塔路、北城路、西环路、滨河路、傥城街等重点区域的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倚门经商等城市乱象。按照“分类管理,统一标准”的要求,进行全面整治,逐步建立长效机制,提高管理水平。
二、整治要求
按照“分工负责、协作配合、街办参与、公安保障”的原则,由城管执法局、市监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洋州办联合执法集中整治。
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在指定区域停放。凡机动车乱停乱放的,每发现一起罚款200元,记3分;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予以锁扣,并处罚款。
严禁倚门经商、占道经营、乱摆摊点、乱堆乱放、乱贴乱挂、乱搭乱建等行为。各经营户应自觉进行整改,整改不力的,依法暂扣物品、从重处罚,直止关停取缔
此通知事项即日起执行。
洋县城管执法局
2019年6月30日
来源:洋县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