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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2022年下半年征兵开始了
2022年07月14日 22:38   浏览:176   来源:洋县头条

洋县2022年下半年征兵工作

公      告


2022年下半年征兵工作开始了,为了让广大适龄青年了解征兵政策形势,踊跃报名应征,现就征兵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男兵:下半年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8月10日。

二、报名程序

男兵:1.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男兵)”。2.在登入页面注册学信网账号,然后进行登录。3.登录系统后,点击“开始兵役登记”。4.按照网页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点击“提交”,完成兵役登记。5.兵役登记完成后,点击“继续进行本年度参军报名”,完善个人信息。

三、基本条件

(一)身体条件

1.身高:男性160cm以上。

2.体重: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女性:17≤BMI<24。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

(二)年龄及文化条件

大学在校生、高中(中职)毕业生年满18至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

四、就业创业优待政策

1.大学生带编入伍政策。自2022年起,符合军队应征高校毕业生入伍的资格条件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条件,并从汉中市(汉中籍或在汉中就读)参军服义务兵役人员,经带编入伍公开招聘考试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与入伍所在地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县征兵办签订《汉中市公开招聘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就业协议书》,编制部门预留相应编制。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士兵服役满2年及以上,经部队批准退役后,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和《汉中市公开招聘带编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役就业协议书》到入伍地所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登记落户后,由县人社局牵头,商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有关单位,按照人岗相适、公平、公正原则,参考退役人员专业特长和功绩制量化评分,原则上安排到有空编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

2.全市事业单位定向招录政策。每年在全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中,按照各县区招聘计划总数10%的比例,面向入伍时为国家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我市籍或从我市入伍的自主择业退役士兵中实行定向招聘。

3.全市基层专武干部定向招录政策。自2022年起,组织公务员招录时,根据镇(街道)编制空缺情况,对基层专武干部空缺岗位有计划进行补充,招录对象全部从汉中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大专学历)中实行定向招录,确保新任专武干部具备较强的军政素质,更好履行岗位职责。

4.全市政法干警定向招录政策。从2022年开始,全市公安系统在申报下一年度公安干警招录计划时,将其中20%以上面向社会招录的岗位用于定向招录汉中籍退役大学生士兵;从2021年开始,全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在申报下一年度司法警察招录计划时,将其中20%以上的岗位,用于定向招录汉中籍退役大学生士兵。

5.考公务员加分。汉中市按照《陕西省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实施办法》,退役士兵在参加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招录公务员、聘用职员时,适当放宽报考条件,并根据下列条件加分:①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战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②大学本科毕业后入伍的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③每超期服役一年加1分。

6.四个“招录一批”。依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管武装工作的实施意见》)汉发[2017]16号)要求,相关部门每年按“政法干警招一批、专武干部招一批、村(社区)干部招一批、公益岗位招一批”原则,妥善安置退役大学生士兵。

7.政府安置工作。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①士兵服现役满12年的。②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③因战致残被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④是烈士子女的。

8.共享公务员定向招录计划。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县以下一线执法职位招录,每年拿出一定名额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招录。公安机关特警职位可面向反恐特战等退役士兵招录人民警察。

9.退役复工复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工人)入伍时,可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选择复职复工,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的各项待遇。

10.创业扶持优待。政府投资或社会共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优待为自主创业退役士兵提供服务,并按照规定落实经营场地、水电费用减免、投融资、人力资源、宣传推广等优惠服务。初次创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并签订孵化协议的,可接受长达3年的创业孵化,享受低租金或免租金的办公经营场所和创业服务。

初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经营6个月以上,按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支持退役军人创办军民融合企业,鼓励退役军人创办的企业参与国防建设。

退役士兵自主创业者(包括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及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其自筹资金不足的,且有一定偿还能力,可以向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年;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可长达2年。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退役军人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生产经营所得,按规定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开办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经济优待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全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学历实行统一优待:本科以上(不含本科)3500元/月,本科生3000元/月,大专、高职生2500元/月,高中生2000元/月。“高原条件兵”在发给其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每人再给予一次性奖励金20000元,所需资金(含高原条件兵奖励金)由省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全额下达,优待金原则上一年发放一次,在每年“八一”前,按照社会化发放的要求予以兑现。

2.国家学费资助。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国家给予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六、助学优待

1.保留入学资格。大学生入伍,高校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复学可转专业。大学生退役士兵复学后,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专升本免试。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4.考研免试加分。大学毕业生入伍退役后(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入伍退役后并完成本科学业),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国家设立了8000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兵役情况纳入研究生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成才进步

1.免试攻读军校条件:①“双一流”(国家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建设学科)的在校生士兵(保留入学资格或者保留学籍);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本省一本控制线;③军事共同科目考试成绩优秀;④所学专业符合军队建设需要;⑤满足军队院校招收学员政治条件、身心条件,以及士兵报考军队院校其他条件。

2.参加军队院校招生考试条件:①服役1年以上,不超过3年(截止当年6月30日);②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力;③未婚,年龄不超过22岁,其中,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的,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年龄可放宽一岁(截止当年1月1日);④参加军队组织的体格检查,且结论为合格。

3.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条件:①中国共产党党员;②在推荐单位担任班长1年以上,技术尖子须在本专业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截止当年6月30日);③获得2次三等功或1次二等功以上奖励;④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⑤年龄不超过25岁,其中入伍前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且取得学位的,年龄不超过26岁;研究生毕业且取得学位的,年龄不超过29岁;在驻西藏和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的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以放宽1岁(截止当年1月1日)。⑥中士以下军衔,服役满1年、不超过8年(截止当年6月30日);⑦参加军队组织的体格检查,且结论为合格。

4.大学毕业生士提干条件:①入伍前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②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岁,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岁;其中,在驻西藏和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服役的少数民族士兵,年龄可以放宽1岁(截止当年1月1日)。③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截止当年6月30日);④参加军队组织的体格检查,且结论为合格。

5.选改军士。义务兵服役满2年后可选取为军士。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可优先选取;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军士的,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咨询电话:0916-2666266

监督电话:0916-2666268



 洋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2年7月12日

来源:洋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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