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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县发布春季旅游市场价格提醒告诫函
2025年03月05日 21:08   浏览:10   来源:西乡头条


各宾馆、酒店、餐饮等相关经营者: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春季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规章,现对各相关经营者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相关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价格,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若有价格变动,应当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三、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高价格。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有价格附加条件的必须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必须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等。

四、严禁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标价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串通涨价或者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各住宿经营单位应保持房费价格相对稳定,不得大幅提高房费价格。

五、落实相关优惠政策。从事旅游等服务行业的,要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执行景区门票价格和相关减免优惠政策,在显著位置做好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工作。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者变相涨价。

六、自查自纠立行立改。各相关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自身价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全县春季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的检查频次和力度,密切关注价格动态,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对经提醒告诫仍未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处理,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各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举报电话或直接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西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3日

来源:西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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