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春季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规章,现对各相关经营者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各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举报电话或直接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来源:西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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