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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城乡居民
高血压、糖尿病患者
门诊购药可以在定点药店
结算报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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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方便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患者门诊就医购药,近日,洋县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城乡居民门诊高血压糖尿病用药保障工作实施细则》,逐步扩展“两病”门诊购药结算范围,将原“两病”患者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购药结算报销,扩大至定点零售药店。定点药店的报销标准参照村卫生室标准执行,即年度报销限额300元,“两病”用药合规费用报销60%。目前,我县已有45个定点零售药店完成了系统接口改造,可开展城乡居民门诊“高血压、糖尿病”的结算报销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温馨提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病”患者需经认定才能享受相关待遇;未经认定的患者可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相关诊断证明、辅助检查化验单至居住地村卫生室或卫生院申请办理。
来源:洋县医疗保障局